根据公司矿部工作发展需要,经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成立矿部治安保卫科,全面负责以下工作:
治安保卫科主任:刘建生
治安保卫科成员:武兴发 陈 可
1、负责矿部日常的保卫工作,包括保安、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
2、负责组织安排矿部“三品”库房日常巡逻;
3、负责组织矿部夜间巡逻的安排;
4、负责矿部消防队的组织、教育及工作安排;
5、负责按公司要求组织、安排对矿部各类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6、负责公司内各场所生产、生活安全情况的检查、监督及安全隐患的排除;
7、参与矿山及“三品”库房的各种应急演练;
8、负责公司及上级公安机关安排的临时任务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
西藏中瑞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