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注意!本月起:全国全面排查“挂证”!这个《条例》正式施行,违反可追究刑责!
2019年2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根据通知,明确:
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
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
“挂证”人员以及单位的自救时间已到,全国今天起开始全面排查!
处罚
针对个人:
撤销其注册许可;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针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撤销其注册许可;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针对企业:
予以通报;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针对中介等机构: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
业绩全部实地核查!今天起,全国建筑、市政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1、4月1日起,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含重新核定、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2、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证明材料。
3、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重点检查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4、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5、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